岑溪一少女被70岁老人强奸,最终被绳之以法
三月春风喜讯传,岑溪市人民法院南渡法庭维权岗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成为梧州市法院获此殊荣的三个维权岗之一。荣誉的获得源于一段段濒临破裂的婚姻得以修复,一个个弱质女子得以从困境中被解救,一张张美丽的脸庞重现笑容……冬去春来,岑溪法院的法官有了一个可爱的名字——“护花使者”。保护“小萝莉”,严打“怪蜀黍”今年一月份,当听到法官庄严宣判对梁某处以有期徒刑九年的时候,小蝶(化名)的母亲含泪激动地说“判得好,这种人就应该被绳之以法!”小蝶因家里没有电视机,经常到邻居梁某家里看。70岁老人梁某乘机以少许金钱作诱惑,与小蝶发生5次性关系。一段时候后,小蝶的母亲发现女儿已经怀孕23周,经质询,才知道女儿是被梁某强奸。于是,小蝶的母亲愤然向公安机关报案。庭审中,梁某辩解是小蝶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不知道小蝶的出生年龄。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是明知被害人小蝶未满十四周岁,与她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梁某的辩解意见不成立。被告人梁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从重处罚。遂做出前述判决。
唤醒母爱,大妈离家十年终回家“要不是您一再劝我回家看看,我都不敢相信我要做外婆了,感谢您让我结束了十年的漂泊,重新找回亲情!法官,我要撤诉了。”今年2月,接到离婚诉讼当时人秦阿姨的电话时,民一庭林法官总算放下了心头大石。十年前,秦阿姨因家庭琐事常与丈夫争吵,常遭丈夫打骂,就抛下三个年幼的孩子离开了家。如今回来,她并不是想与家人团聚,而是还抱着怨恨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当天秦阿姨的丈夫余老伯并未出庭应诉,而是由其现已成年的长子余某来到法庭,并表明余老伯现在外打工不同意离婚的意愿。当余某在法庭上出现时,秦阿姨并不知道被告席上的小伙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在秦阿姨跟儿子法庭相认后,法官因势利导,从孩子常年失母爱,急需母亲的观点出发,再由秦阿姨自身生活能力上积极劝说秦阿姨先回家看看孩子再决定。 第二次开庭时,余老伯仍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秦阿姨以自己是外地人,不适应这边生活为由再次表达了其要离婚的意愿。法官考虑到判决离婚,对秦阿姨并不是最好的,为了让她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庭后,秦阿姨久久不愿离开,承办法官耐心解释未当庭宣判的原因,建议她用心去和孩子沟通,并与秦阿姨亲属联系,告知他们情况。秦阿姨向法官表达了谢意,并表示会考虑回家看看。第二天,当承办法官接到了秦阿姨打来的电话,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她表示,孩子们已健康长大,大女儿结婚了并即将当生孩子,都生活得很幸福,余老伯及孩子们都要求她回家,请求法官不要判决离婚,过几天她就到法院撤诉。“我也是女人,我知道女人最大的幸福始终在家庭,赢了官司,输了家庭,还是输。所以我一直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从亲情入手,帮助妇女恢复和重建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主办法官在案件撤诉后说道。倾听孕妇心声,小夫妻冰释前嫌2014年5月7日,怀有5个月身孕的当事人于女士在岑溪法院立案庭办理完撤诉手续后说:“我一个孕妇,真不应该跟老公斗气,搞不好动了胎气,伤了孩子,我这辈子都愧疚。幸好法官当天就帮我解开了心结,真是感谢!”当天,于女士一时想不通,为了一些生活琐事,挺着大肚子,拉着丈夫董某来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于女士在民一庭黄法官面前声泪俱下,诉说心中的苦闷。法官耐心倾听,不时一点点开导她,并且从人情理法等各方面规劝双方,足足做了一个多小时工作。于女士终于原谅了丈夫,董某也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一对小夫妻又和好如初。 岑溪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分设在糯垌法庭、南渡法庭、刑庭等九个庭。据统计,自2011年6月设立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案件4102件,结案4102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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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阿姨,离不了婚,会不会又经常被家暴。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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