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青年投毒捕鱼被判刑
近些日子,岑溪市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刑罚。 岑溪的李某健、陈某南、李某强、李某祥在李某健经营的米粉铺商量,决定去到岑溪市糯垌镇塘坪河用投毒的方法捕捞河鱼。李某健在农药店购买了两瓶硫丹农药,然后和陈某南、李某强、李某祥等人去到塘坪河与古兰河交界的河湾处。随后,李某健将两瓶硫丹农药投放到塘坪河中毒鱼,随后四人打捞中毒浮起水面的河鱼30多斤。四人听到村民说此河下游有人拦河筑塘养鱼后,便驾车逃离了现场。四名被告人的投毒行为导致下游廖某强鱼塘的鱼死亡2431.2斤,损失14587.2元;蒋某东鱼塘的鱼死亡200多斤、关鸭死亡30只,共损失3000多元;何某汉鱼塘的鱼死亡70多斤。经鉴定,现场取样的塘坪河水及李某健等人丢在现场的农药瓶均检出农药硫丹成分。 法院遂判决被告人李某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陈某南、李某强、李某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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