姹紫嫣红 发表于 2015-5-23 10:43:08

女子报假警诬告陷害男友强奸被行政拘留,殊不知自己却触犯了法律

    刚刚看到人民网的这样一则新闻:一女子因与男友发生矛盾,一怒之下报警谎称被对方强奸。近日,昌平警方查处一起谎报假警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涉案人员王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日前,王女士带着伤痕走进昌平公安分局松园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下班后在路上遇到同事耿某,被对方强迫带到宾馆饮酒后遭强奸,并被打伤。针对王女士的报警,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但是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该案疑点重重。而王女士提到的“嫌疑人”耿某面对警方询问也是一头雾水。他称自己与王女士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最近双方闹了点矛盾,一直没有见面。而当得知自己涉嫌强奸时,耿某更是大呼冤枉。就在此时,王女士再次来到派出所要求撤案,称自己所报警情完全是虚构的。经了解,原来王女士与男友耿某闹了点别扭,为报复对方遂报假警称被对方强奸,而报警时身上的伤是喝醉酒后自己碰的。冷静下来的王女士看到耿某被警方调查,感觉事态严重了,就到派出所主动要求撤回报案,但是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近日,王女士因诬告陷害他人被昌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亲们,可不要意气用事而触犯了法律啊!最近好像看到家园网有人发贴说最美妈妈活动刷票什么的,亲们最好拿出证据说话哦,没有证据就属于诬告,恶意诬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哦,请各位亲三思而后行啊!!!



hhhhhh 发表于 2015-5-23 10:58:20

:funk:吵架也不用这样吧,这样的女朋友太恐怖啦

小恐龙 发表于 2015-5-23 11:18:20

说得对,如果不是事实总会疑点重重,被证实诬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四脚踏雪 发表于 2015-5-23 11:30:46

诬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哦,以后说话做事要注意了,没有证据可不能乱说

没有昵称 发表于 2015-5-23 11:31:07

恶意诬告很严重!:funk:

姹紫嫣红 发表于 2015-5-23 11:39:40

hhhhhh 发表于 2015-5-23 10:58
吵架也不用这样吧,这样的女朋友太恐怖啦

她也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吧

姹紫嫣红 发表于 2015-5-23 11:39:58

小恐龙 发表于 2015-5-23 11:18
说得对,如果不是事实总会疑点重重,被证实诬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是啊

姹紫嫣红 发表于 2015-5-23 11:40:13

四脚踏雪 发表于 2015-5-23 11:30
诬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哦,以后说话做事要注意了,没有证据可不能乱说

用事实说话:lol

姹紫嫣红 发表于 2015-5-23 11:40:24

没有昵称 发表于 2015-5-23 11:31
恶意诬告很严重!

当然咯

绿叶衬红花 发表于 2015-5-23 14:37:09

不要以为道个歉就能完事,没那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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