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wm33 发表于 2017-11-27 11:57:33

依法处理侵犯专利权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民生和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增强专项行动的协同性,带动执法办案效率持续提升。

ywm33 发表于 2017-12-10 17:47:11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及时报道有关专项行动进展成效,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网上宣传,为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打击侵权假冒法治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做好集中宣传。(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牵头负责,司法部、国家网信办、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ywm33 发表于 2017-12-20 13:32:52

近些年,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支付的发展,对于很多人而言,网购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5.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就在大家享受网购便利的同时,各种网购陷阱也随之频现。假冒产品囊括了消费者的衣食住行用,并且这些大多是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在国内市场更是屡见不鲜,特别是在一些后起的、规模普遍较小的行业,比如汽车用品,不法商家,为了一点小利,竟敢不顾广大消费者驾车人身生命安全,用塑料手压浇花瓶,手工灌装辣椒水或姜味桔味带香味水来,假冒,益旺猫汽车驱鼠剂。所谓植物型的假冒驱鼠剂,是直接用樟脑臭丸磨粉上色,假冒驱鼠剂,有的用防锈剂,蜡剂假冒驱鼠剂,或印假公司,假商标,假条形码,假代购台湾,香港,日本,德国,澳洲进口的。还有网店,用150豪升防身辣椒喷剂改包装换电子驱鼠器的商标假冒驱鼠剂,或用500豪升钢瓶装煤油味防锈剂,印迪士尼卡通图,和蓝猫,虹猫,功夫猫,卡通图假冒香港台湾进口驱鼠剂,假冒驱鼠剂包装条码和产品名称不符.假冒驱鼠剂没有国家专利证书,和任何盖有国家机关单位认证大印的有效证件!没有注册第5类驱鼠药剂商标。是三无产品!近期,《新闻调查》记者跟拍了西安一位消费者的经历。去年“双十一”,姜先生上淘宝网买了一把促销的飞利浦剃须刀,本以为自己借着电商节捡了个便宜,不曾想,飞利浦维修中心告知姜先生买了假货。在维权路上,姜先生费尽周折,仍以失败告终。首先,网店不仅不认账,还反咬姜先生拿假货来骗钱!即使媒体记者再次购买,发现仍然是假货,该网店还是不认账。当消费者向淘宝平台举报,淘宝平台称,由于超过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时限,需要提供四类凭证说明所购商品为假货之后才能帮消费者维权:一、出具卖家承认自己售假的聊天记录;二、由品牌方、厂家出具鉴定真假的官方凭证;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四、工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是问题来了,一则,卖家打死都不承认售假,第一个凭证就卡壳。二则,品牌方、厂家不对任何个人出具官方书面凭证,个人维权的路被堵。三则,质检部门只管下线生产领域,不管线上流通环节。四则,找工商部门维权,要找网店或网站所在地区的工商部门,同时,网络商家无需工商登记,难以查找,更没有法规强制性,难以实施处罚,遑论获得行政处罚决定书。
  由此可见,网购假货一旦遇到无耻霸道的商家,消费者注定维权无门!这也暴露网购假货维权漏洞,或者说原本靠商业诚信维系的那层薄薄的关系被彻底撕开了。可以肯定,开了这个先例以后,不排除有效仿者。因此,完全可以预见,坑害消费者的类似案件将会逐步增多,消费者维权难则会不断扩散和蔓延。笔者认为,这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监管部门打假提出了新的更严峻的形势要求,不可漠视和懈怠。
  就当下而言,电商平台要按照“网络实名制”要求,对入驻平台的电商进行实名登记,保证每一家网店都可以找到创办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现住地、个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建立诚信黑名单等一个都不能少,防止有的网店店主进假售假,然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导致消费者找不到售假网店店主,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麻烦,并成为电商假货的藏身之地。
  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电商时代,对假货的监管,从法律法规到具体的监管行动,都要主动跟进,该上线的不能仍然呆在线下,停留在传统的消费时代,该出具假货鉴定结论的,不能拘泥于线下,找理由推卸责任。但尴尬的是,打假依据的还是24年前出台的《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迟迟没有出台。同时,监管部门还没有转变观念,没有主动适应电商时代,结果,成全了售假货的电商,坑了消费者,这就是失职渎职,应当问责,否则,网购假货维权漏洞恐难堵上。

ywm33 发表于 2018-1-2 20:13:48

假“名牌”货不抵值,假珠宝玉石都是仿制品,“二手货”、“水货”、劣质产品直接造成了消费者精神和物质的损失,消费者常常无处申诉,这让消费者对名优产品的购买失去了信心,使市场诚信意识荡然无存。毁坏诚信容易,恢复诚信却很难。据有关资料表明,每年因缺乏诚信而造成直接和间接的损失高达近6000亿元,几乎相当于我国一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部分。

ywm33 发表于 2018-1-8 18:42:45

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共享。

ywm33 发表于 2018-1-12 16:05:10

处制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防雾霾”商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滥用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ywm33 发表于 2018-1-18 11:13:53

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进出口高风险货物监控,建立风险信息数据分析模型,提高打击精准度。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输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的监管,强化涉外展会、交易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和贸促会驻外代表处职能作用,加强对外沟通协调和对境外中资企业、商户的服务与教育引导。

ywm33 发表于 2018-3-6 21:34:05

严肃查处制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防雾霾”商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滥用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ywm33 发表于 2018-5-16 18:06:40

网购假货一旦遇到无耻霸道的商家,消费者注定维权无门!这也暴露网购假货维权漏洞,或者说原本靠商业诚信维系的那层薄薄的关系被彻底撕开了。可以肯定,开了这个先例以后,不排除有效仿者。因此,完全可以预见,坑害消费者的类似案件将会逐步增多,消费者维权难则会不断扩散和蔓延。笔者认为,这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监管部门打假提出了新的更严峻的形势要求,不可漠视和懈怠

ywm33 发表于 2018-7-14 12:49:42

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的宣传报道。积极发挥“12315”“12330”“12365”等热线电话作用,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进一步突出对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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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必须严惩,为了一点小利假冒汽车驱鼠剂坑害消费者的不法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