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豆腐渣 发表于 2015-7-18 16:47:02

窗帘道轨“有鬼”,岑溪工人装窗帘被电死!

         6月21日晚上九点左右,岑溪市某窗帘店,给某银行岑溪市营业部安装新窗帘,赶着开业。现场监控录像记录显示:工人在装完道轨托码后,随后安装金属道轨。当双手把道轨往托码安装时发生触电,身体动作停顿了约十秒后从梯上掉下当场身亡。      事故调查认定,在打固定道轨托码螺丝墙孔时,钻到了暗装电线槽,螺丝把电线的电连接到道轨托码。当工人把道轨装上去时便发生触电事故。    事后死者家属向某银行索赔。经过约十天的商议,最终业主(某银行)只同意给家属赔款5万元人民币。业主认为主要责任应由窗帘店承担。      这是谁的安全责任事故呢?家属只获赔区区5万元。      从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制度分析,突显了业主在装修工程中的管理混乱,主要有三个问题:    (1)工程分包施工,但没有设现场协调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失职而至事故发生。    (2)业主没有告知装窗帘位置内有线槽。    (3)业主进户电源没有安规定装置漏电开关。这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们不禁要问,这应该是一起业主的主要责任事故呀,应追究领导责任,为何能这样把责任推给窗帘店呢。今年两会有个银行副行长向李克强总理汇报工作时说:“银行业是个弱势群体”。李总理哈哈大笑。银行真是“弱势群体”吗?家属为何又会放异打官司呢?      我们的企业应多一些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良知。   

baicelaps 发表于 2015-7-18 17:00:31

该银行就是农村信用社

青茬 发表于 2015-7-19 00:27:36

消息不全,漏了两点: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坚持几十万赔偿。施工处无电线,事发现场全程有录像已交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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