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男子两次非法行医被判刑
本帖最后由 梅自苦寒来 于 2015-7-30 08:08 编辑在非法行医被卫生部门查处两次后,潘某将诊所“挪窝”后继续营业,但最终还是难逃第三次查处,并被移送公安机关。7月23日,岑溪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潘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自2011年9月份起,潘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赁岑溪市南渡镇中街某栋房屋一楼进行牙科诊疗活动。2012年9月和2013年7月,潘某先后两次被岑溪市卫生部门处以3 000元和5 000元的罚款,并被责立即改正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但潘某没有因此而停止其违法行为,而是在2014年11月将诊所搬迁到岑溪市南渡镇建设路某处继续营业。2015年6月4日,潘某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第三次被卫生部门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认为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材料来源岑溪法院)
牙科也要取得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P
民间也有高手啊,有些没有医师证也是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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