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亲密姑侄,如今对簿公堂
到底什么事情可以让原本感情亲密的姑侄,突然翻脸,对簿公堂? 两兄弟搭乘姑婆的顺风车从乡镇到市区上学的途中遭遇车祸,导致两兄弟不同程度的受伤。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从感情甚好发展成姑与侄对簿公堂的僵局。 最近,岑溪市人民法交通庭法官对此两案进行了调解,让双方当事人的僵局得以打破,亲戚之间相互体谅,和好如初。 在岑溪市区上学的赵家两兄弟周末经常搭乘其姑婆赵兰的顺风车回老家糯垌镇。然而在2012年8月26日的一次搭乘中,赵兰驾驶韦刚所有的小客车与邓冲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赵兰及其车上乘客包括赵家两兄弟在内的5名乘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赵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邓冲不承担事故责任;乘客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赵家两兄弟被送入岑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13年1月17日,赵二的伤经司法鉴定,结论为:右眼损伤构成Ⅷ级伤残;颅脑损伤致颅骨缺损构成Ⅹ级伤残。2014年12月15日,赵大的伤经司法鉴定,结论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构成Ⅷ级伤残。两年间,兄弟俩先后到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及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两人受伤后留下后遗症,从2014年9月休学至今。期间,赵兰一共赔偿了赵家两兄弟共人民币10.3万元。 今年3月2日,作为赵家两兄弟法定代理人的赵锋、陈静向赵兰和韦刚提起诉讼,要求赵兰和韦刚分别赔偿赵大、赵二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22万元和29.5万元。 主办该案的法官接到案件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原本是关系甚好的亲戚,调解是最好的结案方式。主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一方面既向被告打亲情牌又向被告说法释理,解释清楚法律的相关赔偿标准;另一方面,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经济能力,适当让步。 在主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赵兰自愿在已赔偿给赵大、赵二共10.3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分别赔偿给赵大、赵二每人15万元,一共赔偿30万元;原告不得再就本次交通事故的任何损失再向被告赵兰及韦刚要求赔偿。系某罗
济南铃木摩托车 发表于 2015-8-23 17:07
系某罗
真实案件
如果不是收钱的,就是好心成坏事,惹事上身了。
秋风威武 发表于 2015-8-25 14:18
如果不是收钱的,就是好心成坏事,惹事上身了。
又破坏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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