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大佬 发表于 2015-10-10 22:51:05

突开车门刮倒女子致其死亡

         这两天网上一段突开车门引发的车祸视频,再次刺痛了大家的神经。10月8号下午3点,江苏南通一名骑电瓶车的女士被一辆出租车突然打开的门刮倒,倒地后又被旁边驶过的公交车碾压,导致这名女士当场不幸身亡。    在这段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而另一辆公交车正缓慢行驶经过这个路口。此时,一名年轻女士骑电瓶车准备从两车中驶过。当她经过出租车驾驶室的位置时,出租车驾驶员突然打开车门,重重撞上骑电瓶车的这位女士,这位女士立即倒向公交车一侧,不幸被公交车的右后轮碾压,导致这名女士当场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公交司机和路人,试图将这位女士从车底救出,但发现其头部被卡在车轮下,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不得不报警求助。据南通公安最新消息,这名出租车司机因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    其实,这样的案例在我们身边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15年5月21号,北京的一位母亲骑车带着3岁女儿去幼儿园的路上,在经过一辆轿车旁边时,车门突然打开,两人瞬间被撞倒,造成母女二人受伤;2015年9月,苏州的一辆轿车在停车后司机突然开门,把行驶中的电动车撞倒,坐在后座的孩子摔倒后,又惨遭后方驶来,避让不及的车辆冲撞,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画面中的一起起事故,令人触目惊心。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或乘客,在下车开车门前,没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突然打开车门,将经过的非机动车撞倒,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例屡屡发生。记者在西安的街头观察时发现,造成这样的意外,首先和机动车驾驶员选择的停车地点有一定的关系。您看这位驾驶员,把车停在路中间,幸好乘客下车时旁边没有非机动车经过,不然发生危险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停车开门的时候,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因为违规停车开车门,造成了相应的伤害,那么开车门的人就要负全责。    西安公安交警莲湖大队安监中队民警马创新:车辆的停放标准必须停放在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第二个,咱机动车驾驶员开关车门时,必须将车辆停稳,车辆确认停稳后才能让乘客上下车,开关车门尽量留有一人的余地方便(乘客)下车就行了,多余不敢再开了。    民警提醒大家,下车时一定要先开一个门缝,观察后再打开车门。另外,非机动车驾驶者和行人在经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的车辆旁边时,一定要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给您造成影响。

天涯 发表于 2015-10-11 0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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