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虽美好,结婚需谨慎
2006年,17岁的陈某(女)和13岁的于某(男)在读书时认识并谈起了恋爱。2007年,两人双双辍学到广东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到2012年,刚年满18岁的于某已经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父亲。由于未达结婚的法定年龄,陈某和于某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只是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婚礼。 开始时,甜蜜的爱情让年轻的陈某、于某忘却了生活的艰辛,等到“当家” 后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皆要考虑时,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尤其在陈某生下女儿后不久,陈某、于某便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闹。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生活,陈某便返回其母亲家居住,与于某解除同居关系,两个子女随于富强生活。陈某的离去,随之而来的是陈某不能探望两个子女的痛苦。 这就是两个年轻人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及预计以后的生活所产生的后果,伤害最大的还是女人和孩子。岑溪的女孩们,恋爱虽美好,结婚需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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