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爱好是犯罪行为,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本帖最后由 木棉花 于 2015-11-20 13:47 编辑很多军事爱好者酷爱把玩枪支器械,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所持有的仿真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属于国家管制枪支,那就触犯了法律。日前,梧州就有一名退伍军人周某因网购枪支零部件在家组装而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述,周某是个退伍军人,爱好收藏枪支。不久前,他在某QQ群留意到网购枪支零部件可以组装气枪的信息,于是通过淘宝网购买了高压气枪零部件。由于担心公安机关通过物流地址找到他本人,他在填写收件人地址时,故意填上其已离职的某商铺,以为这样能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岂料民警循线追查,最终将其抓获。 警方提醒:爱玩仿真枪小心别犯法。 据介绍,我国实施严格的枪支管制,未经公安机关允许,个人不得非法持有枪支,持有具有一定杀伤力的仿真枪也可能会惹上麻烦。 据了解,早在2008年,公安部已正式出台《仿真枪认定标准》。根据规定,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能在5到7米距离内打穿一张纸,具有制式枪支结构的玩具枪属于仿真枪,将被警方查禁。 很多人以为持有仿真枪不伤人、不带出门就不算犯罪。事实上,持有两支以上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就已触犯法律,将被追究刑责。根据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爱好也不能触犯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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