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某非法持有枪支被岑溪警方依法刑拘
近期,岑溪市公安局三堡派出所依法将在缉枪治爆“神剑1号”专项行动中抓获的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封某某执行刑事拘留。11月13日,岑溪市公安局三堡派出所获得线索,称在岑溪市玉梧大道旧土产公司某商住楼,有一个叫封某某的男子手中持有一支霰弹枪。获得线索后,三堡派出所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布控,并在樟木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将封某某抓获,并在其家卧室床底下将他私藏的一支霰弹枪查获收缴。
随后,公安机关经对封某某持有的霰弹枪送上级公安机关检验,证实封某某私藏的枪支仍具有杀伤力,为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依法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封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长的车
美国怎么了?市民可卖真枪,也发证???
冰雨 发表于 2015-12-4 16:34
美国怎么了?市民可卖真枪,也发证???
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同啊
12580 发表于 2015-12-4 11:34
好长的车
哪里有车?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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