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一时冲动酿下苦果!
本帖最后由 梅自苦寒来 于 2016-1-8 13:22 编辑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人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结局有可能让自己后悔不已。
高中生小吴正是因为一时冲动唆使他人将同学打成轻伤,被同学连同其父母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小黄与小吴是初中时同届同学。2011年7月8日11时许,小吴因在校园内被小黄推了一下,午休后小吴即殴打了小黄的同学,由于担心被小黄报复,小吴便电话联系同村堂兄吴某,商议由吴某带人到校园外伺机教训小黄。当日16时许,吴某即购买2把柴刀,并纠集多人来到中学背后外面的路边伺机殴打小黄。小黄从学校围墙爬出来时,吴某等人即用柴刀对小黄进行追斩,致使小黄背部及手部受伤。经鉴定,小黄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4年12月18日,吴某经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当日,吴某与小黄及父母签订谅解协议书,赔偿小黄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
今年8月14日,小黄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吴及其父母赔偿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5600元。当月19日,法院依法追加吴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庭审中,原告放弃要求被告吴某赔偿。
最终经过法庭调解,被告小吴一次性赔偿给原告小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同学间存在一些小矛盾本属小事,忍一时就会过去,或者双方心平气和的交流就可化解矛盾。但是被告小吴不但报复性殴打小黄的同学,还与其堂兄吴某等人合谋伤害小黄。小吴的一时冲动,不但使小黄遭受了人身伤害,还使得自己而因此付出巨额的赔偿费用,其堂兄更是因故意伤害而被判刑入狱。所以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要注意忍让,忍一时并不代表懦弱却能风平浪静,退一步不代表胆怯却有海阔天空。
某某是某某,某明是某明,
一字入公堂,请你写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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