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会更好 发表于 2016-2-21 01:43:27

因为一点小事去伤人,那叫蠢


      阿强与邹某均系鹿寨县四排镇人,二人关系较好。2013年,邹某外出广东省打工期间,怀疑阿强经常讲其坏话,为此对阿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5年1月1日,邹某得知阿强将于次日在老家摆结婚酒席,遂于1月2日下午3时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到阿强的婚宴现场,向阿强身上泼洒汽油并用小刀捅刺阿强,当邹某拿出打火机欲点火时,立即被现场参加婚宴酒席的众人当场合力制伏。经鹿寨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阿强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邹某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些人做事就是不考虑后果的,因一点小事就怀恨在心,做人怎么能这么小气呢?这样把人打伤了自己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不是太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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