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脚踏雪 发表于 2016-2-27 00:47:05

新市民购买首套房可享万元补贴


      农民工等新市民的购房福利来啦。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有意愿购房的新市民可等各市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到相关部门咨询,圆城市购房梦。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住房1万元的补助。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市县自行制定。


      据了解,补助的资金60%由各市县自行筹措,40%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助。(来源:南国早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市民购买首套房可享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