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 发表于 2016-3-2 00:48:39

没想到在岑溪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恋爱不成索要分手费!

本帖最后由 梅自苦寒来 于 2016-3-3 06:45 编辑

       2月26日,大业镇女青年李某来到大业派出所,称其于2016年2月18日,因与其前男友黎某伟谈恋爱不成分手,而被黎某伟以公开其裸照为要挟,敲诈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分手费20000元,并要求月底前交足。2月26日,迫于无奈的李某通过转账给了黎某伟3000元人民币,但黎某伟并不满足,多次催促李某再给剩余的钱,并骚扰李某的亲属,无奈之下李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大业派出所领导迅速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调查,并于2月27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黎某伟拘传到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黎某伟对其敲诈勒索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这种事情听说过不少了,女生应该要聪明点了,不管有多恩爱,都不应该留把柄在对方手中。有句话叫“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人是会变的,有些人更是两面三刀,防人之心不可无呀,不要太天真了!





淡了的爱 发表于 2016-3-2 10:19:59

这样的人也是少有,还是男人,真是的:L

春风得意 发表于 2016-3-3 02:07:43

淡了的爱 发表于 2016-3-2 10:19
这样的人也是少有,还是男人,真是的

渣男

谱通人 发表于 2016-3-3 02:25:17

不作死就不会死!
没结婚就上床!

春风得意 发表于 2016-3-4 01:27:46

谱通人 发表于 2016-3-3 02:25
不作死就不会死!
没结婚就上床!

这已经是普遍现象啦

春风得意 发表于 2016-3-4 01:28:41

nn123 发表于 2016-3-3 11:18
无风不起浪,两个人交往,总有损失的一方,不负责任的才是人渣

不管谁是谁非都不应该拿裸照来要挟索要钱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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