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纪委通报三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闻者足戒!
今年3月,岑溪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并对近期查处的3起案件予以通报。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陈永裕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5年11月2日,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时任副局长陈永裕在其老家岑城镇龙登村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29人,收受礼金共4070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6年3月22日,市纪委给予陈永裕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4070元上交国库。
二、波塘镇卫生院留医部副主任覃志雄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7月-12月,波塘镇卫生院留医部副主任覃志雄通过伪造户籍等相关资料,申请并获得了廉租房入住资格,同时在2014年获得了市财政拨付的住房补贴2592元,其行为已构成了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市纪委正在立案审查。
三、南渡镇吉太社区支书朱昌松等4名村干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南渡镇吉太社区居委会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没有将社区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如数缴存入村财镇管账户。其中,86201.12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和利息2770.13元共计88971.25元长期保存在朱昌松个人存折中。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吉太社区居委会以虚报会议补助的名义违规发放红包给朱昌松、朱昌定、刘德才、李继梅4人。市纪委和南渡镇纪委正在对朱昌松、刘德才、李继梅、朱昌定立案审查。
岑溪市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越往后执纪标准越严、干部监督越严、责任追究越严,必须主动适应新要求、新常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来源岑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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