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脚踏雪 发表于 2016-4-11 01:14:02

大爷也时髦,与女子认识三天便结婚,结果......

       陈大爷家住兴宾区一个乡镇街上,自老伴去世后,一直一个人生活。2015年12月,有熟人知道陈大爷想续弦,便介绍他跟家在来宾市的52岁女子韦某相亲。初次见面,两个人很投缘。韦某自称是教师,停职下海做生意。在聊天中,韦某为了取得陈大爷的信任,拿出一堆证件和资料给他看。不过,她话锋一转就说自己还有3年就退休了,需要交3万多元办养老保险,现在钱还不够。陈大爷有点喜欢韦某,便说如果韦某愿意嫁给他,他会帮她出部分钱。韦某当场答应要嫁给他。




      两人认识第三天,便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当晚,韦某在陈大爷家过夜。次日,韦某称急需钱办理养老保险,向陈大爷索要了7500元现金,她称等去交钱办完手续后,就去柳州打工,有时间再回来。见韦某这么说,陈大爷当即拿出7500元人民币交给韦某。拿到钱后,韦某便独自一人前往来宾。

      韦某离开后,陈大爷觉得不对劲,便通过朋友打探韦某的情况,发现韦某曾经用类似的办法骗走别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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