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佬在闹市偷手机,被判入狱!!!
本帖最后由 戏剧人生 于 2016-4-21 23:34 编辑2015年12月3日中午,梁某去到岑溪市新兴路新兴市场,见到梁某外套口袋内有一台白色的手机,就尾随梁某至新兴市场百润超市附近,趁梁某不注意时用镊子将梁某外套上衣口袋内价值人民币640元的魅族note手机1台扒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盗的魅族牌手机1台和作案工具镊子1把扣押,并将魅族手机1台发还给被害人梁某。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手机案,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这些人败坏社会,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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