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一男子存款不成功,怒砸柜员机被判刑!
据报道,现年34岁的刘某某系岑溪市人,初中文化,早年未好好上学,未满18岁就因盗窃罪入牢。2015年2月6日凌晨1时许,刘某某去到农行的自动柜员机进行存款。由于其银行卡丢失后并未补办,使用的是无卡无折存款,在柜员机多次提示其输入的银行账号无效后,其并非进一步核实输入卡号是否准确,反而将怒气撒到ATM机上,从路边捡起一拳头大小的砖块将该柜员机的玻璃保护屏和显示屏砸烂。经鉴定,被损毁ATM机修复价格需9727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银行的监控视频中找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一个多月后,刘某某因与他人发生交通碰撞,在交警核查其身份信息时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该男子被长洲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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