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金所回应“国资门”:谁是下一个无辜“躺枪”者?
几乎一夜之间,互联网金融行业里掀起了一股“打假风”,一些高大上的国资平台被曝背景有问题,然而经求证,许多平台都是被“误伤”,汉金所就是其中一例。公开资料和上市企业公告均证明,汉金所的确为国资控股。 汉金所“国资门”起因于一篇名为《假国资平台汉金所再生疑云,股东已被列入异常经营目录》的文章。记者简单的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质疑汉金所的所有股东均为个人或个人出资企业。乍一看,触目惊心。但事实上,却是疑点重重。 工商不受理非上市企业股权变更 早在2016年4月底汉金所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采访时就已经明确回应过,根据国内法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工商部门不予受理,而应到各地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办理。具体,可见2010年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登记事项的通知》中的第一条:“要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股东股份转让的,应当直接到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等具备条件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无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公司章程备案”。按照此规定,控股汉金所股份70%的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信用投资集团”)作为一家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权变更是无法在工商资料中显示。 因此,“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的武汉信用投资集团工商资料,反映的是企业设立初期的情况,并不能及时、准确的反应武汉信用投资集团目前的股权结构。 但质疑的文章中,记者仅凭武汉信用投资集团滞后的工商资料显示的股权结构,就断定武汉信用投资集团为民企,进而怀疑汉金所的国资背景,显然过于草率,且由于不了解“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规定,导致错误推断。 值得一提的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后,汉金所还在其官网“国资背景”一栏中挂出了具体的股权结构,证明汉金所的确为国资平台。证明内容通过汉金所官网,以及相关权威媒体报道一目了然,为何文章中未有涉及?却直接扣上一个“假国资”的大帽子,“标题党”不带这么玩的! 另外,汉金所的回应所提及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真实股东”的原因是真是假,一查便知。但是在质疑的文章里,并没有看见记者求证说法的过程,甚至没有求证的痕迹。如此简单粗暴的将企业回应的声音弱化。 不得不让人联想文章是在有意误导用户。 上市公司公告明确汉金所为国资平台 显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工商资料无法准确的反应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那该如何判断平台的股权结构呢?《每日经济新闻》在报道中建议投资人,可以通过平台股东公司披露的年报、公告或其他文件里查询是否有投资该平台的投资信息。 事实上,在2015年11月20日,大连友谊(000679,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79)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网上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有明确的文字指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占股汉金所70%,而武汉信用投资集团的控股股东是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是武汉市国资委。并且公告还强调,武汉信用投资集团的资产重组上市需经过武汉市国资委、湖北省国资委的批准。 试问,如果武汉信用投资集团的所有股东均是个人或者个人出资企业,为何上市重组又要经过武汉市国资委、湖北省国资委的批准?这显然自相矛盾。 不得不让人怀疑,是有人在故意引导舆论。 暂停P2P搜索平台合作 汉金所被“黑”? 质疑文章中引用了一家P2P垂直搜索平台的高管的说法:“股东是很严谨的事情,股东列表中没有国资但是宣称有,就是不真实的宣传”。但在大连友谊披露的上述公告里,对汉金所股权(详见公告87页)和控股股东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详见公告64页)股权有明确的说明,足以证明汉金所的确为国资互联网金融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友谊的上述系列公告是由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出具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报告。 一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上市公司公告和一位不愿具名的“P2P垂直搜索平台高管”的三言两语。记者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选择了轻信高管的言论,忽视了独立第三方出具的需要承担法律风险的报告,不知这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 此外,记者还获悉,由于用户质量较低,推广效果不佳,2016年5月初汉金所暂停了和国内某“P2P垂直搜索引擎平台”的付费合作。 不知这是否与该高管的负面评论有关系? 汉金所欢迎各界监督 最后,如果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工商资料为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搜索“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武汉)有限公司(汉金所全称)”,其工商公示信息“类型”一栏中明确标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这已经明确的承认了汉金所“国有控股”的背景。 同样是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工商资料为依据,质疑文章只采用了通过不利于汉金所的内容,却没有采用已经白字黑字标注的“国有控股”。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双重标准”,有误导读者之嫌。 质疑文章选择性忽略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最新的企业公示信息,片面引用与现状不符滞后的工商公示信息,导致汉金所“躺枪”。 然而对于“躺枪”事件。汉金所CEO曾庆群在接受采访时给与了正面回应:“对于投资人、媒体的监督,我们一向是秉承支持、欢迎的态度。汉金所是由武汉信用投资集团控股的国资互联网金融平台,这一点毋庸置疑。相关的股权结构,汉金所已经在官网挂出,并且大连友谊发布的需承担法律责任的上市重组公告中,对于汉金所的股权和国资背景也有详细的说明,欢迎投资人和媒体朋友们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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