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本帖最后由 小可爱 于 2016-5-16 22:43 编辑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无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06月16日)。 (四)本科以上学历,会计、财务、审计、法律专业,持相应学位者优先;会计、财务、审计专业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6月15日。(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梧州市新兴二路133号惠民小区2号楼),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本中心不接受代报名,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请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资料的扫描件一起发到邮箱:wzgjjrslz@163.com。凡是网上报名的,中心将另行通知资料审核时间,由报名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到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料审核,非本人前来核对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3、咨询电话:(0774)6023200,联系人:何先生。 4、面试: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5、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考录的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6、其他要求:上述所要求递交的资料缺一不可。 四、待遇和管理 1.待遇:我中心将与经面试合格录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2.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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