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走完了一段很远的路
提笔的时候,窗外正倾盆大雨,似曾相似的感觉让我有点恍惚,看一眼时间提醒自己现在是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的下午六点三十四分,我在房间里开始写这篇文章。外面风雨飘摇,树叶抖动得整棵树摇摇欲坠,世界末日般的景象,而我在这避开冷风和潮湿一隅,写这篇文章。
高三开始写字,荧光灯管照亮自习室的草稿纸,老师讲解高考重点的课堂上藏在课本里的本子,课间十分钟从桌洞里迅速掏出来的笔记本,零零散散的句子和片段遍布其间。那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书信体,感情纯粹而热烈,像那个年纪。这封信写得断断续续,中间犹豫,矛盾,我还记得写完最后一句话的心情,像是一个人走完了一段很远的路。
辗转过很多地方,写过已经不记得多少文章,遇见了很棒的人,也有一些别离,其间经历得失,悲喜掺杂,如今说起来,像是一种细致的拷问,写字之于我是什么意义?它不能营生,不能创造实际价值,产生于某个瞬间闪现的火花或者几个难眠的辗转反侧,时有觉得言尽于此,多一句多余,有时觉得必须再说一点,再多一点。写字和恋爱相似的一点是,即使你怀抱热情和忠诚,也不一定得到回应。你要剖析自己,正视那些深藏于心,你要像染红玫瑰的夜莺一样刺痛自己,才能让读到的人尝到一点点苦涩心酸。时间流淌过去,不缓不急。
如今要问我觉得可以回答了,写字本身没有意义,它好就好在没有意义。
恰当的文字,在不早也不晚的时间被读到,像是在漫长冬夜赶路时路边遇到一处篝火,你我是两个偶然遇见的陌路人。你听我在火堆旁随意说了段往事,听出我尾音里的颤抖,火光照亮你脸上的动容,这一刻短暂而奢侈,火光一灭,我们就要各奔前程,重逢无期。我不期望你记得我,就像我不希望自己想念你。隔空拥抱没有温度,言语不能慰藉凉了的心。
只是远处还会有光点,支持我站起来,也指引你继续前行。跋山涉水的路人既已出关,便不需故人。
你眼中的红是朱砂痣,我眼中的红是蚊子血,文字的意义在于阅读的人赋予它的意义,于是千姿百态,五彩缤纷。
即使在这么多年后,我和那年在教室里偷偷在算式数字之间写下破碎片段的少年相比,没有一点长进,提笔的瞬间仍然是浑身颤抖,内心滂沱呼之欲出的东西让指尖发烫,必须说点什么,必须再说点什么。
那景象已然定格得像某种意义,不断变换,永无止息。
:o好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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