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一村官为工程行贿1万元,被判拘役6个月,活该!
2015年初,被告人吴某庆在协助岑溪市南环过境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为取得承包岑城镇上奇社区新塘片被征土地的清理表土工程项目,向负责新塘片征地工作的负责人吴某基等人打招呼请求帮忙后,取得了承包上述清理表土工程项目。在领取工程款92000元后,吴某庆于2015年6月份送给吴某基人民币1万元作为“感谢费”。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行贿案,被告人吴某庆构成行贿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入室供诉自己的罪行,法院遂做出判处吴某拘役六个月的决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