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发表于 2016-6-13 10:58:03

闺蜜假扮男人网恋, 骗取钱财13万!

       李某通过老公小肖认识了沈某,俩人成了闺蜜。在李某认识沈某时,沈某已经结婚。但让李某心存芥蒂的是,当时还是自己男朋友的小肖和沈某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虽然两人间有过这样的不快,沈某仍然把李某当作自己的“闺蜜”。利用这一身份,李某从沈某那里得知,沈某与她丈夫的感情并不好,李某便产生了通过冒充男子身份的方式骗取沈某钱财的念头。沈某的QQ昵称是“傻丫头”,李某便新注册了一个QQ号码,名为“坏男人”,并且主动加了沈某的好友。在QQ上,这个“坏男人”自称名为陈皓,是在北京工作的一个公司白领。这个体面的身份很快取得了沈某的信任,两人也很快发展成为网恋关系。但其实,沈某聊天的对象,就是李某本人。



       在“陈皓”逐渐取得了沈某的信任后,李某开始要钱。2009年的一天,“陈皓”向沈某提出,自己非常喜欢她,但因为家人不同意自己和她交往,现在家里不再给他钱,因为手头拮据,想和沈某借点钱应急。这个要求完全没有引起沈某的警惕,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陈皓”的请求。前后几次,沈某一共给了“陈皓”两万元的现金。时间过去了三年,因为尝到了上一次骗钱的甜头,2012年,李某再一次故技重施。这一次,她使用的身份是一个叫“杜孟杰”的“男子”。这次,“杜孟杰”的身份是一个投资人,家中颇为殷实。而此时,沈某已经与丈夫离婚,自己带着女儿生活。网恋过程中,“杜孟杰”曾经数次开口向沈某索要财物。2014年,沈某与“杜孟杰”的关系逐渐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杜孟杰”要求沈某给自己家里66666元的礼金,还要掏钱办酒席。为了凑齐礼金,沈某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甚至通过非法途径透支了自己的信用卡。但三个月后,沈某仍然没有见到“杜孟杰”本人。这让她起了疑心,感觉自己被骗了。报警后,警方将李某抓获。经核实,沈某被骗的钱物共计13万余元。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该事件中,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冒充男子身份的方式,以“陈皓”的名义与沈某网恋,骗取沈某两万元现金,之后李某又以“杜孟杰”的名义与沈某网恋,前后骗取沈某钱物共计13余万元,已达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的标准,李某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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