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湖北女到岑溪搞传销着捉来判刑,呵呵~
据悉,陈某芹和陈某月是湖北人,两年前经朋友介绍来到岑溪,加入了以一个叫做深圳木易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以推销西服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陈某芹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吸引了同乡的陈某月加入,然后陈某月又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下线。截至2015年12月案发时,陈某芹共发展下线人员35人,陈某月发展业务人员32人,二人都已成为该传销组织的管理者和组织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芹、陈某月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分别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考虑到坦白从宽,陈某芹、陈某月归案后悔改表现,分别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陈某芹拘役五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陈某月拘役五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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