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低保补助再次提高,农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40元
为了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按照相关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
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每人每月提高15元
各级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此前的平均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00元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由此前的平均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140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多发哦!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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