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 发表于 2016-9-1 05:53:44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开始实施,微商是不是可以消停一下了?

本帖最后由 春风得意 于 2016-9-1 05:55 编辑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网红、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广告也要担责。



      这个广告法一旦实施起来,对于广大微商群体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挑战。以后还敢那么随意在朋友圈刷广告刷产品吗?发布虚假信息、假冒伪劣产品一旦被举报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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