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 发表于 2016-9-9 05:17:57

男子在岑溪这样发了几天广告被判有期徒刑3年!

      孙某是北海市人,曾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2016年初,孙某与岑溪市某楼盘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孙某在2016年4月12日至18日间在南渡、安平等镇为该楼盘群发广告短信。该楼盘则每天给孙某3500元的酬劳。

      4月12日,他借车来到岑溪市开始在南渡等多个乡镇间利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直至4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共获得报酬2万多元。孙某的电脑记录显示,几天内,其发送的广告短信多达60多万条。后经鉴定,因孙某使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造成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受阻,受其直接影响的用户数量为22790人。



      8月30日,孙某在岑溪法院公开受审。法官当庭宣判,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润讯电器 发表于 2016-9-9 06:25:57

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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