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一包子店主因违规使用添加剂,被判一年加罚一万!
近日,岑溪法院开庭审理岑溪市某面食店的女店主江某违规使用含硫酸铝钾的泡打粉一案,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之规定,已构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资料图片)
国家早在2014年明令禁止使用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铵明矾),因为此类食品添加剂有可能导致记忆力减退、智力下降,引发骨质疏松等疾病。并明确规定面制品的铝残留量不能超过100mg/kg!但在江某包子内所抽检的包子、馒头等铝含量每公斤超过500mg,铝含量均严重超标,属于不合格食品。
在丽景湾的吗
礼盒批发定制 发表于 2016-10-24 21:46
在丽景湾的吗
听说在北山路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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