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人 发表于 2016-12-1 11:04:21

这么好的制度规定,应该早一点在全国实施!!

本帖最后由 无心人 于 2016-12-1 11:09 编辑

        昨日,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生育条例》,条例中对生育假、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回应社会关切、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




女方生育享365天带薪产假
    为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更为了与 其他法律法规不冲突,继而减轻全区保险基金的压力,《条例》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每胎享受365天带薪产假(其中包含法定产假和产假期满后的当年休假)男方每胎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含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均享受全额工资或生育津贴”。



    如此好的消息,是不是比上网淘到宝还激动?虽然现在这项规定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实施,就要各位放点耐心等待了,希望小编我当妈妈的时候能享受这属于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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