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一男子竟这样对待亲生女儿,结果被......
作为孩子的父亲,本来就有义务养育照顾孩子,但是他却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真是枉为人父。
王某和妻子刘某因感情破裂,经岑溪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小兰由王某抚养。刚离婚的时候,王某还算能尽到对小兰的抚养责任。但自从他再婚并生育小孩后,他不但经常无故不帮在校读书的小兰交纳伙食费,让小兰经常饿肚子,而且在小兰生病的时候也不带去看医生,也不给钱小兰买药......真的是太过分了!
小兰的母亲得知情况后将王某诉至岑溪法院,最终小兰的抚养权由王某变更为刘某,而且王某需一次性支付小兰的抚养费25000元给刘某。但是,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在期限内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某为了逃避法院查询他的财产状况,竟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转移到他再婚妻子的名下。
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只好将王某带回到岑溪法院执行局做询问笔录,并明确告知他若再不支付小兰的抚养费,将要采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一听说要被采取强制措施,王某当即承诺先支付2000元,接下来的款项将以每月350元至500元不等的数额打到小兰的银行账户上。
没想到这又是一个“缓兵之计”!王某在支付了2000元后,便不知所踪了。
一段时间过去之后,王某终于又出现了,执行干警立马驱车前往正在岑溪某个工地干活的王某带回了岑溪市法院。
这一次,执行法官没有再犹豫,依法向王某宣读了司法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决定书。
听到自己要被拘留,王某立马慌了,他请求法官再宽限些时日。但执行法官没有再和他多费口舌,依法将他送到了拘留所。
第二天上午,该案的执行法官接到了王某再婚妻子李某打来的电话:“法官,明天早上我就代王某支付剩余的抚养费给小兰,并缴纳3000元的罚款。你们快把我的丈夫放出来吧!”
果然,第二天李某来到岑溪法院执行局,当着执行干警的面进行了转账。在李某代王某履行完还款义务后,岑溪市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王某的拘留。
这案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当老赖,法院总有办法对付你”。但说到底,还是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太大了,所以想要离婚的朋友多为孩子想一想吧。
不错啊,法院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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