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一老赖欠钱不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帖最后由 小丫 于 2017-5-10 11:26 编辑不少老赖不仅欠钱不还,还花天酒地四处挥霍,着实让人气愤。好在法院绝不允许这样的老赖存在!
5月9日,岑溪男子李某因欠钱不还,拒不履行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岑溪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为此,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时,不管有没有履行能力,都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如实申报财产,优先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更不得隐藏、转移或故意毁损财产,否则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看到了没?欠钱不还的不再是大爷,不要以为不还就拿你没办法,总会有办法收拾你!聪明的还是不要做老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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