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梧州“女网友”盛情邀约,两男子落入陷阱 [打印本页]
作者: 闯荡江湖 时间: 2015-5-14 17:47
标题: 梧州“女网友”盛情邀约,两男子落入陷阱
两名外地男子禁不住女网友的盛情邀约,远赴梧州与“女网友”见面。本以为将收获一段甜蜜的情缘,没想到却落入传销组织设下的陷阱。这几天,梧州警方破获一起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两名男子被解救后重获自由。
“我弟弟被传销组织囚禁啦,快点救救他!”5月8日晚上7时许,一名外地口音的男子拨通了梧州市公安局角嘴派出所的值班电话,称其弟弟黄某波被传销团伙非法拘禁,希望公安机关出警对其弟弟进行解救。
接到报案后,角嘴派出所所长周铭立即带领民警快速出击。根据报案男子提供的地址,民警迅速围住位于万秀区新兴一路48号七楼的一间出租屋,将非法拘禁团伙十人一举抓获,解救出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的黄某波和覃某珍。
原来,今年32岁的黄某波是广西隆安县人,原在南宁打工。今年3月底的一天,黄某波在网上认识一名叫“刘亚馨”的女网友,这名女网友以找男朋友为名与黄某波在网上聊得火热,让黄某波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次日,在对方盛情邀约下,黄某波坐上开往梧州的大巴前来与“刘亚馨”见面。
见面后,黄某波被“刘亚馨”带到万秀区一间出租屋内。随后,“刘亚馨”便消失了,而黄某波却被屋内多名传销组织人员控制了人身自由,现金、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悉数被没收,开始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被非法拘禁的日子。
4月底,在叫家人汇来5700元缴纳“会员费”后,传销组织对黄某波的看管有所放松。不久,黄某波被传销组织转移至新兴一路48号7楼的一间出租屋,和另一名受害人覃某珍(男,25岁,广西巴马县人)一起接受洗脑教育。
5月1日下午,黄某波在传销组织人员放松对其看管的情况下,偷偷发送手机短信给其哥哥,并通过观察描述被拘禁的具体位置,让哥哥报警求助。
目前,十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据公安机关透露,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养生用品为幌子,让一名女成员以网上交友为名布下陷阱,邀约男子来梧见面。当受害男子来到梧州后,该组织就利用暴力和恐吓手段逼迫受害人交出随身财物,然后将受害人拘禁在出租屋内,派专人轮流看守。
“那段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每天有不同的人来折磨你。”据受害人覃某珍透露,在被拘禁期间,传销成员每天通过“谈心”和“上课”等方式,强行对他和黄某波进行洗脑。俩人还经常受到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直到接受公司的理念,按照公司的指令办事,并交纳几千元的费用正式加入公司后,方能获得部分人身自由。
近年来,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犯罪案件频繁发生,角嘴派出所破获的这起案件已是万秀区公安分局今年以来破获的第四起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均是将年轻男子作为目标,通过女传销成员假扮“女网友”,向男子们“发送”极具诱惑性的“糖衣炮弹”,诱使对方上当受骗。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被警方抓获的传销人员中,一些人本身就是被同样的手法被诱骗参加传销,经过不法传销分子的洗脑,他们竟也深陷其中,最终成为非法传销组织的帮凶。
据悉,去年11月,原本在深圳打工的广东河源男子陈某通,受“女网友”的诱骗来到广西玉林,随后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今年4月,因“表现良好”且缴纳了相关费用,陈某通被“提拔”为“主任”级别,被传销组织派往梧州发展下线,并最终领导并参与了非法拘禁黄某波和覃某珍的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网上交友一定要警惕,一旦进入传销组织,很可能会失去人身自由。如果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灵活应对。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同时,利用一切机会设法逃脱报警或向外发送消息。如果是亲友被骗至外地进行传销,首先要弄清楚具体的地点,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举报。对于已经进入传销组织的亲友,应当积极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 香雪海 时间: 2015-5-14 21:52
又是传销,那么可怕
作者: 香雪海 时间: 2015-5-14 22:09
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作者: 梦里花落知多少 时间: 2015-5-15 00:01
色字当前一把刀
欢迎光临 (http://077455.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