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过分!!楼价暴涨,卖方反悔竟想强收房子 [打印本页]

作者: 云水瑶    时间: 2015-7-7 16:06
标题: 过分!!楼价暴涨,卖方反悔竟想强收房子
    74日,深圳龙岗坂田万科金色半山,买卖双方为了抢夺一套房产的控制权,持续对峙。卖方谢国义(右)与买方曾永科夫妇(左)在房间里进行沟通,希望买方曾永科夫妇和家人尽快搬走。  3·30新政之后,房价上涨,二手房市场交易纠纷持续。为了争抢龙岗坂田万科金色半山一套房产的控制权,买卖双方持续对峙。业内人士表示,面对深圳水涨船高的房价,卖方对于违约可谓“肆无忌惮”。
    曾永科在46日将自己的房产以203万元卖出,目前房子已过户。而现在那套房产的价格已涨到300万元。他说在卖房过程中,他遵守合约,没有违约反价。  然而他的卖家并不是这样对他。曾永科介绍说,其于529日做了资金监管,银行批了贷款承诺函以及赎楼额度给担保公司,然而担保公司反馈的结果却是,卖方已终止了对担保公司的授权委托,卖方拒绝卖房。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对于违约赔偿为双倍定金或成交价的20%,如果法院顶格判罚此案中违约金最高为70万元,相对于上涨百万的房价,违约仍有利可图。当然如果法院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则卖方可能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将继续以原价交易房产,还要额外承担一笔诉讼费、律师费。

  



作者: 橘子    时间: 2015-7-7 16:41
想占便宜

作者: 夏木木    时间: 2015-7-7 17:34
呵呵,真是奇葩啊

作者: 骑牛撞职中    时间: 2015-7-7 17:39
。。。贪小便宜永远都是小人一等

作者: kimi    时间: 2015-7-7 21:03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爱岗敬业:)公正法治:)这里应该是讲到应该遵循诚信友善

作者: 云水瑶    时间: 2015-7-9 14:35
橘子 发表于 2015-7-7 16:41
想占便宜

就是

作者: 云水瑶    时间: 2015-7-9 14:35
夏木木 发表于 2015-7-7 17:34
呵呵,真是奇葩啊

我也觉得

作者: 云水瑶    时间: 2015-7-9 14:35
骑牛撞职中 发表于 2015-7-7 17:39
。。。贪小便宜永远都是小人一等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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