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梧州一名花季少女不堪数年来持续遭禽兽不如的生父强奸,选择自杀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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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会发光的星星
时间:
2015-7-9 10:03
标题:
梧州一名花季少女不堪数年来持续遭禽兽不如的生父强奸,选择自杀反抗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不过,有一名禽兽不如的父亲,竟然把淫手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在几年间多次对女儿实施强奸,迫使不堪侮辱的花季少女跳墙自尽不果却遗憾跌断右脚。日前,这名魔鬼父亲被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少女轻生背后隐藏巨大秘密
2014年7月6日,一对母女走进了公安机关的大门,报警举报丈夫和父亲的禽兽行为。
1999年出生的女儿王一称,其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父亲王强多次实施奸淫。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案情很快水落石出。
2010年8月以前,王一和妹妹跟着在广东打工的父母一起生活,并在当地的小学就读。2010年7月初,妈妈带着妹妹回到了梧州,王一跟随爸爸王强继续在广东生活,她的噩梦也由此开始。一天晚上,王一正在爸爸的宿舍睡觉,突然爸爸穿着一条短裤来到床前,并以买新衣服为名要求王一脱衣服给他看,之后强行对王一实施奸淫。从此,每隔几天,王一就被其父强奸一次。
2010年9月,王一回到梧州读书,王强仍在广东打工,王一以为摆脱了父亲的魔爪,谁知她的噩梦仍在继续。王强每隔一个多月就会回梧州一次,每次回来总是趁王一的妈妈不在家时强奸女儿,稍有不从就对王一实施殴打。
随着年龄的增长,王一的反抗意识越来越强烈,反抗行为也越来越升级。2014年6月30日,为了反抗父亲的兽行,时年15岁的王一从就读的梧州市某中学围墙上跳下来,轻生未果却跌断了右脚板两支骨头。
“为什么要做出这么过激的行为?”“因为爸爸要我陪他睡觉!”在妈妈的一再追问下,备受摧残的王一终于道出了原委,这句石破天惊的话语终于曝出了一个禽兽父亲对亲生女儿长达几年恶魔行为的“秘密”。
女儿的同学也没能逃脱魔爪
记者从审判机关了解到,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兽欲,在性侵亲生女儿的同时,王强还将侵犯目标瞄向了女儿的同学、2000年出生的张二。
2011年9月的一个周末上午,张二到王一家拿之前到王一家玩耍时落下的坏手机,当时只有王强一个人在家。面对如花少女,王强又产生了邪念,以给张二买新手机为名,不顾张二的反抗,多番威逼利诱,最终强行与张二发生了性关系。
为了达到长期控制张二的目的,王强采取以金钱财物引诱及威胁的方法让张二与其发生关系。从2012年至2014年,王强在与张二发生关系后,每次给予100元不等的钱财,并为张二买了5台手机。在一次两人发生性行为后,王强拍了张二的裸照并录像,只要张二不顺从,他就以发裸照到网上曝光要挟,逼迫张二满足他。
王强被抓归案后,公诉机关依法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强涉嫌犯强奸罪。长洲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查明事实,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我这么做,就是为了报复妻子!”法庭上,面对自己做出如此兽行的原因,王强辩解说,因为妻子没有给他生个儿子,所以他以奸淫女儿进行报复,而为了证实自己除了妻子还能找到别人陪,所以他拍摄女儿同学的裸照和性爱视频。被告人这样的借口,让人听后感到无比荒唐。
保护未成年女性任重道远
近日,在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长洲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强明知被害人王一、张二不满十四周岁,而同二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王强多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致使被害人身心受创,并以自杀抵抗性侵,造成无法继续上学和正常生活的严重后果,应当从重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处王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记者从检察和法院机关了解到,近年来,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在这类案件中,不少作案者为亲属、邻居等熟人,被侵害者中不少来自农村留守家庭,且发案时间多集中在学校学习以外的时间,其中以放学时段或假期受侵犯的比例最高。
该案主办法官表示,未成年人遭性侵,一方面原因在于一些家长疏于对子女的照顾,使未成年子女处于失管状态,另一方面也与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关。有些被害少女对他人防范意识薄弱,随意进入他人住处或者允许外人进入自己住处,有些被害人与外人交往时轻易向外人泄露个人信息,或轻易单独与陌生网友见面。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一些当事人家庭出于“家丑不可外扬”、保护未成年女子名誉等原因不主动报案,这也给侵害者继续作案创造了条件。
法官呼吁,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孩子性保护知识的启蒙教育,提高她们辨别和防范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发现身边可能存在的隐患。如果父母外出打工,一定要为留守女童选择好尽职尽责的监护人。日常生活中,家人应关心未成年女性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应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波动,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对策。万一不幸遭到性侵害,一定要报案寻求帮助。
(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西江都市报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辛璧如 刘期雨
作者:
微微一笑
时间:
2015-7-9 10:45
禽兽不如啊!真是灭绝人性!!
作者:
奥特曼打小怪兽
时间:
2015-7-9 11:17
靠,这什么人啊
作者:
来世愿做一条鱼
时间:
2015-7-9 11:22
禽兽不如
作者:
简溪
时间:
2015-7-9 15:43
无耻
作者:
社会你如风哥
时间:
2015-7-9 17:06
已不能用语言来形容
作者:
秋风威武
时间:
2015-7-10 12:15
直接剦了再让他坐牢。。。
作者:
秘密园林
时间:
2015-7-11 16:36
没文化,真可怕!生男生女是由男的决定的好吗?自己没本事生儿子,你怎么不把自己阉了呀
欢迎光临 (http://0774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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