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窗帘道轨“有鬼” 工人触电身亡 只获赔5万 [打印本页]

作者: baicelaps    时间: 2015-7-18 22:31
标题: 窗帘道轨“有鬼” 工人触电身亡 只获赔5万
本帖最后由 baicelaps 于 2015-7-19 00:25 编辑

     工人在安装窗帘道轨时,道轨竟然带电,工人当场触电身亡,家属只获赔5万元人民币。这比中彩票头等奖机率还低的安全事故上月就发生在某农村信用社岑溪市某营业部。
     6月21日晚上九时许,岑溪市某窗帘店,给某农村信用社岑溪市营业部安装新窗帘,赶着开业。现场监控录像记录显示:工人在装完道轨托码后,随后安装金属道轨。当双手举道轨往托码安装时发生触电,肢体动作停顿约十秒钟后从梯上掉下当场身亡。
      事故调查认定,在打固定道轨托码螺丝墙孔时,钻到了暗装电线槽,螺丝把电线的电连接到道轨托码。当工人举道轨往托码安装时便发生触电事故。
事后死者家属向某农村信用社索赔80万元。经过约十天的协商,最终业主(某农村信用社)只同意给家属赔款5万元人民币。业主认为事故是由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责任应由窗帘店承担。
       这是究竟是谁的安全责任事故呢?窗帘店方家属只获赔区区5万元。
      从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制度分析,事件突显了业主在装修工程中的管理混乱,主要有四个问题:(1)工程分包施工,包括水电,天花,地板等。但业主没有设现场协调、管理交叉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失职而至事故发生。(2)业主没有告知装窗帘位置内有线槽。(3)业主进户电源没有安规定装置漏电开关。(4)业主错误地把线槽设计在窗帘位置。上述问题显然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不禁要问,这应该是一起业主的主要责任事故呀,应追究领导责任,为何能把责任推给窗帘店呢。今年两会建设银行副行长向李克强总理汇报工作时说:“银行业是个弱势群体”。李总理哈哈大笑。银行真是“弱势群体”吗?家属为何又会放弃打官司呢?
       银行钱多众所周知,但作为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良知是否太贫泛了。
  
附注:作者声明与当事人无任何利益关系。作者长期就职于机电工程公司,任工程师,也任过现场项目经理。得此消息,觉得天下还有如此黑暗的事,不说出来心里不痛快。如果某石油公司的油管通过马路地下,一天油管被汽车压坏了,油管爆裂,造成车毁人亡,谁之过?是汽车还是石油公司呢?可能只有强盗才会说这是汽车之过。





作者: 润讯电器    时间: 2015-7-18 23:24
业主进户电源没有安规定装置漏电开关不行啊

作者: 浅浅笑    时间: 2015-7-19 09:29
怎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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