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上海大同延绿置业采用违法手段使承租人惨遭巨额损失(转) [打印本页]

作者: 三顾茅庐    时间: 2021-1-18 19:17
标题: 上海大同延绿置业采用违法手段使承租人惨遭巨额损失(转)
上海大同延绿置业有限公司采用合同造假欺骗、违法暴力手段封店致使承租人惨遭巨额损失事件在沪曝光

“映象公馆”品牌餐饮是四川雄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女士合作创办的知名餐饮,不仅在国内开设多家门店,也在北美、西欧、东南亚等开设多家分店,是具有高度国际影响力的品牌餐饮。为开设“映象公馆”在上海的首家门店,雄柒公司精心选址,选择上海市著名建筑黄浦区延安中路393号“中德医院”旧址。因该房屋现由上海大同延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延绿公司”)承租,故现阶段仅能从大同延绿公司处转租。在协商过程中,雄柒公司本欲签订十年的租赁,但大同延绿公司宣称自己的租赁期限仅至2025年,双方可以签订7年租赁合同,于是雄柒公司在2018年11月19日与大同延绿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租金1100万元。



接收房屋后,雄柒公司欲设立上海英曼吉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曼吉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正欲自行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但大同延绿公司主动提出他们熟悉当地工商所,其代办工商业执照更快更方便。基于对二房东的信任,提供英曼吉公司的资料给大同延绿公司,但此时雄柒公司不知道一张阴谋的大网,正在紧锣密鼓地编织中,而代为办理工商登记恰恰就是关键的一步。原来二房东大同延绿公司的转租期限并不足7年,其为了取得巨额的房屋转租利润不得不铤而走险,签订了超期转租的租赁合同,为此大同延绿公司积极提出代办,避免自己的真实租期泄露,并不惜伪造签名,将雄柒公司的租赁合同改为租赁期限仅到2022年5月31日的假合同,以此瞒天过海。

蒙在鼓里英曼吉公司为尽快使公司步入正轨,投入运营,先后共投入2000多万人民币用于该餐厅经营。作为公司重要股东之一的杨丽萍女士也十分重视其经营状况,多次要求公司全体人员履行企业职责,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公司也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公司日营业额近20万元,雇佣员工约50人,并逐渐成为上海市内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的餐饮门店。

2020年春节期间,面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英曼吉公司积极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的防疫政策,主动关闭门店、暂停经营。随着上海市逐步落实复工复产政策,英曼吉公司再次响应号召,积极复工复产,以保障店内员工就业稳定。在英曼吉公司与大同延绿公司就疫情期间相关减免事宜进行交涉的过程中,才知悉大同延绿公司实际承租393号房屋的租赁期至2022年5月31日这一事实,本来长达7年的租期缩短一半以上,该行为致使英曼吉公司实际租赁和经营权严重受损,巨额投入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为此英曼吉公司多次提出解决租期问题,保障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大同延绿公司在上述事实被发现,不仅不寻求解决方案,反而为牟取非法利益,掩盖其超期转租事实,利用下属向怡公司管理“中德医院”地区物业的便利,二者纠集数十人身份不明人员于2020年8月18日凌晨,趁着英曼吉公司歇业的,突然砸破英曼吉公司的门锁,立刻换上自己带来的门锁,并有条不紊地指挥数十名占领庭院,分别把守前后大门,静待第二天英曼吉公司员工的到来。第二天其不仅采取门锁、人墙的方式阻挡英曼吉公司员工正常进入的,同时加紧设置围挡手段,将门店围住。因无任何告知,又发生于凌晨,造成英曼吉公司所有证照、印鉴、财务资料和数百万元的食材、冷藏酒水、员工的身份证件、衣物等个人物品及其他货物被封闭在门店内。



因员工群情激奋,容易引发冲突,英曼吉公司不断安抚员工,控制事态发展并主动提出协商,要求大同延绿公司先行解除对门店的封锁,先行营业,避免损失扩大,双方有任何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但大同延绿公司始终不同意,甚至拒绝英曼吉公司取回门店内物品、酒水、公司的印鉴、员工的物品的合理要求,造成上述财物被大同延绿公司及物业公司实际控制,变相扣押。为防止双方因情绪过激发生冲突,英曼吉公司求助辖区公安维护现场秩序,帮助解决纠纷,但辖区的民警到达现场后,仅以双方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不予处理。



英曼吉公司为此多次提出交涉要求,需求解决之道,但均遭到了大同延绿公司的无理拒绝。而求助公安机关帮助,但公安机关却眼睁睁看着英曼吉公司门锁被砸、员工被推出门外,店面被人强行占领而不管,即使要求取出财物也能不得支持,近乎上百万的食材、数百万的酒水也因大同延绿公司的断水断电损毁殆尽,而不能做任何事,更在疫情期间造成数十名员工近乎失业。仅此一点我们还能理解公安机关出于不插手经济纠纷的原则,但是在事件发生中,大同延绿公司不仅继续扣押,而且不通知英曼吉公司的情况下,强行搬走了英曼吉公司店内物品和酒水。对此英曼吉公司不得不再次寻求公安机关的机关帮助,即使不支持英曼吉公司取走物品,也不能让大同延绿公司随意取走公司和员工财物,一旦取走如何寻回,即使是二房东也不能随意拿走租客的财物,很多财物和凭证都在屋内,将来也无法举证损失,但公安机关依旧漠视,不予理睬。英曼吉公司和员工即使自己前来看守,大同延绿公司也利用夜间的情况,偷偷搬走,英曼吉公司和员工无法制止,只能看着自己恢复经营的希望一点点地破灭。



大同延绿公司的各种行为,置英曼吉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封店,给英曼吉公司和员工带来巨大的经济及精神伤害。辖区公安未秉公依法办理案件,未履行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因此导致纠纷不断扩大,其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先后发布三部专门的司法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5条明确规定,对受到疫情影响的经营性房屋承租人,不支持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上海大同延绿公司强行封锁大楼,非法扣押英曼吉公司财物,致使英曼吉公司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及各种资料档案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了公司上千万的实际损失,导致多名股东破产。

在党中央和政府打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大同延绿公司竟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发指。大同延绿公司的违法行为,明显不利于维护公正、廉洁的社会风气和保障中小微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欢迎光临 (http://077455.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