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岑溪默默无闻的英雄——赖丙锷 [打印本页]
作者: 春风柳岸 时间: 2015-11-1 14:45
标题: 岑溪默默无闻的英雄——赖丙锷
赖丙锷在岑溪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是反贪局副局长。赖丙锷到反贪局工作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共参与摸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0余条,其中初查并取得突破立案的有95件123人。承办案件46件55人。所承办的案件中,无撤案案件或无罪判决案件。 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岑溪反贪局被评为2008—2010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绩效考评第3名,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绩效考评第3名,2010年度全区反贪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绩效考评二等奖,而赖丙锷同志也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多次获得本院先进个人荣誉,2014年更是获得了岑溪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三等功嘉奖。
在办案工作中,赖丙锷以反贪工作为重,工作时间服从办案需要,为了突破案件加班加点,为了收集证据下乡进村,不怕辛苦。深挖案串案,查办了一批涉农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利益。近年来,共参与查办的涉农案件有:涉及林业系统案件贪污、贿赂案件16件21人;贪污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资金案件4件9人,贪污农村征地补偿款案件10件18人,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的贿赂窝串案3件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2人),涉及农村扶贫开发的贿赂窝案1件4人(其中副科级干部2人),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款的案件4件5人。
尤其是在办理上奇社区原村干部伍某铭、凌某才、莫某明、黎某锋、陈某宁等人贪污、挪用公款窝案中,赖丙锷作为案件承办人,深入细致调查取证,从纷繁杂乱的大量征地补偿材料中,逐笔逐页地查找新的犯罪线索,不断深挖扩大办案成果,使案件涉案金额从最初的7万元,扩大到了约80万元。2014年7月,岑溪市人民法院对涉案的五名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且五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未提起上诉。由于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该案被评为2014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优质案件。
为了摸查线索,赖丙锷常常带领着同事们,一头扎进堆积如山的赔偿凭证和资料中,从毫无头绪的材料中,寻找和发现可疑款项。那一堆堆的材料,被翻看了一遍又一遍。在查办涉及农民利益的征地补偿、危房改造案件中,根据群众片言只语的举报,赖丙锷又领着同事们,带着干粮,走进了一个又一个村子,走访了一户又一户的危房改造户,做了一遍又一遍的思想工作,千方百计打消证人的顾虑,取得了他们的支持与信任。
为了突破案件,赖丙锷与犯罪分子面对面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劳心劳力,连续奋战,毫不松懈。有时在审讯室一坐就是一整天,一天下来,腰酸背痛,回到家都累的不想开口说话了。遇到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有时要连续多日,日夜加班,一天只能休息三、四小时。为了完善证据,办好案子,赖丙锷同志经常独自加班认真分析案情,深入研究证据材料,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即使是办理一件小案子,收集一份简单的证据材料,或者是询问一份简单的证人证言,他都很认真地反复研究案情,制作出详细的询问提纲,力求做到更好,不留漏洞,不出差错。赖丙锷经常对我们年轻的干警说:“我们办案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把每一件案子办成铁案,让每一件案子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
赖丙锷与其妻子有一个女儿,今年7岁,由于妻子是一名公安干警,平时工作也很忙,赖丙锷的工作性质又决定了其要经常要加班、出差,夫妻两人都无暇照顾好小孩子,不能像其他家庭那样好好地教育、辅导孩子,只好把年仅7岁的孩子,送去了寄宿制小学。这让作为一名父亲的他由于自己没能尽到父亲的责任,打心里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孩子。
有人说过,在平凡的岗位上,把平凡的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如果我们每一个人、法律人,都能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公平正义,那么,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必将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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