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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女子利用天津爆炸事件诈骗一审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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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天会更好
时间:
2016-1-29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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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女子利用天津爆炸事件诈骗一审被判刑三年
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杨某通过网络获知“8•12”天津爆炸事件发生后,为博取网友关注和同情,用手机登录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发布微博称,其父亲在爆炸点附近上班,在爆炸事中不幸去世,母亲也在这之前去世等多条虚假信息。之后,杨某获得3739名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金额共计9657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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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杨某被当地警方抓获。其在新浪微博的帐号被管理员关闭,并冻结该帐号收取的款项。之后,打赏款全部退还各网友。
广受社会关注的防城港女子利用天津爆炸事件网上诈骗案,经过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1月28日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作案用的一台手机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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