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防城港女子利用天津爆炸事件诈骗一审被判刑三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明天会更好    时间: 2016-1-29 01:23
标题: 防城港女子利用天津爆炸事件诈骗一审被判刑三年
      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杨某通过网络获知“8•12”天津爆炸事件发生后,为博取网友关注和同情,用手机登录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发布微博称,其父亲在爆炸点附近上班,在爆炸事中不幸去世,母亲也在这之前去世等多条虚假信息。之后,杨某获得3739名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金额共计96576.44元。



      案发后,杨某被当地警方抓获。其在新浪微博的帐号被管理员关闭,并冻结该帐号收取的款项。之后,打赏款全部退还各网友。

      广受社会关注的防城港女子利用天津爆炸事件网上诈骗案,经过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1月28日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作案用的一台手机被没收。








欢迎光临 (http://077455.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