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跨国诽谤案!杜波袁红军不认侵占国有资产 [打印本页]

作者: es95hb    时间: 2016-1-30 18:45
标题: 跨国诽谤案!杜波袁红军不认侵占国有资产

因为被怀疑在网上发布关于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有关改制过程的“诽谤言论”,华商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被包括青岛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青建集团”)在内的关联公司青岛博海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建设集团”)、青建(南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建南洋集团”)以及国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清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杜波、博海建设集团董事会主席袁红军等人起诉到新加坡高等法院。按照新加坡法律,经过两年多的审理,该案目前已经进入结案陈词阶段。青建集团在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随着这起诽谤案的判决,将终见分晓。

12篇“网上文章”引发跨国诽谤案
   2014年1月26日,新加坡人GOH TECK BENG收到新加坡高等法院传票,传票上显示青建集团、博海建设集团、青建南洋集团以及杜波、袁红军委托RAJAN & TAN SINGAPORE LLP律师事务所起诉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在网络上对其诽谤,诽谤内容造成其巨额损失。为此,要求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赔偿2000余万元新币。
   根据杜波和袁红军的证言,2013年11月,他们发现在网上能搜索出大量诽谤自己的文章,共有15000个搜索结果。随后,他们与各网站交涉要求删除这些文章。大多数网站移走或者删除了这些文章,但是,在提交起诉书时,互联网上仍然可以搜索到12篇诽谤文章。
   标题为《建国以来最大国有资产侵吞窝案》的网上文章称:“青建零零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零一公司’)是以杜波为首的青建集团团队集体侵吞青建集团巨额国有资产的主要载体,该公司是目前青建股份的主要持股人和实际控制人,而在历史上,零零一公司的所有个人股东几乎没有出过一分钱⋯⋯”“2001年和2002年,零零一公司两次增资,注册资本先后由500万增为1000万,再至2000万,杜波个人股份也由占股60%增至80%,即1600万出资,其间两次增资的300万和1000万元都是由零零一公司代为出资,杜波和其代表的多数大众持股人从始至终没有出过一分钱。”
   另一篇标题为《杜波、袁红军两条道路双重身份掏空国有资产》的网上文章称:“同年,杜波为了拉拢手下一批得力的核心团队,借国企改制之机,骗取改制批文,将自己名下的1600万股份全部转让给职工持股会和青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获得1600万股权转让收益。并顺势将青建集团名下的其余20%股权都转让给了职工持股会,此后以核心层通过欺诈的方式未投一分钱设立博海投资公司,将零零一公司96%的股份以5000余万元收购。零零一公司彻底告别国有资产时代,进入全面私有。”“以中国官员、国有企业进军新加坡后,杜波和袁红军开始实施其计划⋯⋯同时,杜波、袁红军成立多个建筑相关公司,几家公司通过一系列方式将成本加大,导致账面亏损,股东青建集团亏损。千亿国有资产顺利转为私人所有。”
   杜波和袁红军认为,网站上的这些言论“是没有依据的,是罔顾事实真相的恶意中伤”,对青建集团及关联公司在新加坡的声誉和业务开展造成严重伤害。
   其时,青建集团关联公司青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建国际”)刚刚在香港以5.4亿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新利控股,借壳上市。2015年10月,青建国际(01240.HK)以总价26.1765亿港元(4.6890亿新元)收购国清控股(南洋)投资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清南洋”)的新加坡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务,并于香港交易所主板新上市。
   根据法庭文件,由于青建国际披露的内容存在重大疏漏,没有涉及这场正在新加坡进行的法律诉讼,遭受当地媒体的质疑,拟首次公开招股的承销商及其他承销商知晓了诽谤言论后,该计划也一度搁浅,被作为二次上市处理。另据媒体报道,“在线文章”的指控还严重影响青建南洋集团接纳新的合资企业,而大华银行和华侨银行,也扣留了他们的信贷额度。

所谓诽谤“在线文章”
是谁放到网上的
   2015年9月16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博海建设集团、青建集团、青建南洋集团与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诽谤官司。
在前四天的庭审中,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答辩内容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网络上的所谓诽谤文章并非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发布,二是网络上的文章内容是真实有据的。
   杜波和袁红军的证言均显示,他们相信是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发表或促使发表了“在线文章”。在这些文章的结尾处大多列明NG TECK CHUAN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然而,据GOH TECK BENG的证词,他是出于诚意及维护公众利益,让表弟NG TECK CHUAN向中纪委网上实名举报。举报的内容是青建集团杜波涉嫌贪污或其他不法行为,并没有在网上发布任何诽谤性文章。直到2014年1月15日,他和表弟意外地收到原告律师发来的律师信,才得知互联网上发布的所谓诽谤性文章及其内容,但是,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答复律师函之前,他们就收到了法院传唤令和起诉书。
   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对受到的不实指控深感不平,也对原告提出的巨额赔偿感到惊讶。为了澄清事实,他们聘请了新加坡LEE&LEE律师事务所应诉并为其辩护。
   GOH TECK BENG在庭审中称,自己只是通过官方网站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杜波、袁红军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没有在网上发布文章。可原告坚持要让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对诽谤文章负责。并表示即使他们认为这件事情的主谋是GOH CHIN SOON ,且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可能无力支付律师费也要继续控告GOH TECK BENG、NG TECK CHUAN表兄弟。
   据知情人透露,从2007年开始博海建设集团和青建集团开始与一家新加坡企业控股的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产生了一系列诉讼,其涉及金额高达数亿人民币,新加坡外商方面与青建集团方面产生严重的经济冲突,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关系恶化,极有可能引发外商对青建集团管理层的实名举报。

“在线文章”内容是否属实?
   为了查明“在线文章”内容的真伪,庭审中,辩方律师、新加坡LEE&LEE律师所郭茂华大律师围绕青建集团1998年、2001年、2003年、2007年、2012年以及2013年的国企改制、股权改组展开提问。
   辩方律师还对“在线文章”内容中涉及的以下事实进行了举证:青建集团于1998年5月与杜波合资成立青岛世纪装饰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零零一公司,现名称为博海建设集团);2002年4月由零零一公司占股90%与袁红军等7个自然人成立山东海蔚置业公司;2002年7月青建集团下属四家公司改制成立青建置业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青建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6月杜波、袁红军等17个自然人成立青岛博海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上海和利源投资有限公司(杜波占股99.5%,曹述建占股0.5%);2013年,国清控股集团取得了青岛建设集团(现为青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的股份。
   辩方律师指出,杜波和袁红军在所有关键时候均位居主要位置,且在作为国企管理人期间无力支付巨额股金,现拥金过亿确有蹊跷。国清控股集团在2013年取得了青岛建设集团(现为青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的股份。控方主要证人国清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杜波、青岛博海建设集团董事会主席袁红军、青岛建设集团执行总裁徐滨到庭宣读证词并回答辩方律师提问。
   杜波在答复中称:青岛世纪装饰有限公司是为提升青建集团92-001项目品牌形象而经商讨后设立的独立实体,青建集团占股40%,杜波占股60%,后在2002年杜波增资扩股到80%,控方证人均声称杜波的股份是由不特定的人共同投资组成,后由107人的职工持股会持有。所有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均为合法。但杜波对辩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其说明1998年至2003年之间,个人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所代持股份的股东人数、股东姓名、所代持股东的出资比例等提问表示时间太久,记不清了。
   但辩方提交的证据显示:1998年至2002年期间登记股东为杜波的出资均来自零零一公司;2003年零零一公司改制批文中仍显示股份结构为青建40%、杜波60%;2007年持股会名单中大部分管理层与其他共计17人出资成立了青岛博海投资有限公司,该出资被青岛市工商局于2008年7月,以青工商经三处字(2008)第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欺诈出资,实际为零零一公司分27次支付,并无代持股份的相关记录。而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青岛博海投资有限公司以5000余万元收购了零零一公司96%的股份;2007年9月青建集团改制中山东海蔚置业公司代持两家美国公司以9000万元购买的青建集团30%的股份;2008年股东会中标注两家美国公司并未出资,青建集团30%的股份仍由海蔚置业持有,待青建集团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出现再转给新的合作伙伴;2013年上海和利源公司成立仅5天便由法定代表人杜波与山东海蔚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曹述建签署了将山东海蔚拥有的青建集团30%股份以11200万元转让的协议,转让款分8年支付,首付款600万元,首次付款100万元。上海和利源公司成为青建集团股东。
   据悉,这起涉及赔偿金额巨大的跨国诽谤案件审理周期将持续4个月左右。2016年2月左右,该案件将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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