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因失主系靓女,男子捡到钱不还,还附加条件:交个朋友 [打印本页]

作者: 菲儿    时间: 2016-5-6 07:01
标题: 因失主系靓女,男子捡到钱不还,还附加条件:交个朋友

      捡到钱还给失主,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男青年小谭在路边捡到100元钱,本想把钱还给失主,抬头看见失主面容时,临时变了主意,决定和失主“谈个条件”。失主当即拒绝,一气之下还报警求助,弄得小谭尴尬不已。




       据了解,男青年叫小谭,今年27岁。经过对双方的询问及调查,民警查清了纠纷的真相。
原来,当天晚上,郑小姐步行从此经过时,电话响起,她从包里掏出手机接电话时,不小心从包里掉下了一张100元钱,而走在她身后不远处的小谭看到后,很快将钱捡起了。小谭追上去,想把钱还给小郑。可当小郑一回头时,小谭愣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非常清秀的脸,散发着温柔的气息,正是他心目中女神的感觉。单身的小谭非常兴奋,同时也很紧张。一紧张起来,他把钱揣在手里没有还,而是和郑小姐攀谈起来。
       起初,郑小姐以为小谭追上来是还钱给她,连声道谢。过了好一会,她发现情况不对劲,因为小谭并没有把钱还给她的意思,不断地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经过提醒,小谭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反而提出要她的电话号码,交个朋友。郑小姐觉得很荒唐,当即拒绝并报警求助。
       小谭向民警陈情,其实他对郑小姐没有恶意的,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而郑小姐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小谭交往。民警对小谭进行了教育,告诉他做人要有诚信,捡到钱就要还给失主,至于缘分,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对方。经过教育,冷静下来的后小谭,也意识到自己过于鲁莽,最终把100元钱还给郑小姐,并向她道歉,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





作者: 傻佬二    时间: 2016-5-6 07:49
本来可以有个好印象,情商这么差》》》

作者: 菲儿    时间: 2016-5-7 07:20
傻佬二 发表于 2016-5-6 07:49
本来可以有个好印象,情商这么差》》》

我都怀疑这哥们情商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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