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乱散步谣言喂,被警察蜀黍抓了没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小样 时间: 2016-5-12 00:18
标题: 乱散步谣言喂,被警察蜀黍抓了没
5月10日,岑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会同三堡、南渡派出所,经过深入调查,依法查处两起散布网络谣言案,抓获散布网络谣言人2人。
据悉,5月6日,岑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一个QQ号为2011988**的QQ空间发布“请广大群众注意:从越南逃来100多人,已进我们的三堡镇,现在开始抓小孩了。请你们注意了,如果发现有这样的人的话,提醒大家!”的信息,并附有相关图片。发现该信息后,岑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组织进行了调查,查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纯属谣言,根本没有越南人进入三堡镇并抓小孩的事实,并查明该信息发布者为岑溪市三堡某中学的学生。5月9日晚,岑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会同三堡派出所民警在三堡某中学将信息发布人李某找到。据李某交代,她为了使更多人关注自己的QQ空间,遂在网上搜索图片,并无中生有地编辑有关越南人进入三堡镇开始抓小孩的虚假信息在其QQ空间发布。鉴于李某还是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学生,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经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的危害,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以后将会遵守互联网上网规定,绝不会再发布虚假信息了。
5月7日晚上9时许,岑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又发现,在一个QQ为251180**的QQ空间发布“岑溪真的冇安全了,有小孩子的要注意”,并附上一条称100多名越南人进入三堡镇抓小孩的信息,内有图片21张。随后,该信息发布人又在其微信朋友圈转发QQ空间内以上信息,并称“千真万确”。发现信息后,岑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经过调查,发现该信息发布人为岑溪市南渡镇西竹村的陈某彬。5月10日下午近4时,南渡派出所民警在南渡镇西竹村陈某彬家中将其抓获。经询问,陈某彬对其为了提高自己QQ的关注度,遂在网上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并发布到自己的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陈某彬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前陈某彬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上网要认真遵守互联网上网规定,不转载、不转发未经核实的网上信息,切实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梅梅 时间: 2016-5-12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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