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新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补助最高15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ylf368    时间: 2016-6-23 22:03
标题: 新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住院补助最高15万元
       即日起,有意愿参保的职工,可填写“个人申请单”后向单位工会提出参保申请。据介绍,互助保障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为自愿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为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活动,具有参保互助费低、受益面广、补助额高、利益保障、手续便捷等特点。

       参保条件包括:
       一是已参保广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离退休医保、新农合不可参保)的在职职工;       二是按居民身份证,18岁以上,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方可参保。


       互助保障活动以1个年度为周期,参保会员应按期一次性缴纳互助保障活动费(简称“互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周期70元。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可享受住院医疗补助和身故补助。其中,每个互助保障期限内住院补助金合计总额最高为15万元;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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