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隆镇男子闲着冇事做,非法造枪,结果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播报    时间: 2016-7-19 18:05
标题: 大隆镇男子闲着冇事做,非法造枪,结果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什么?非法造枪?
他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

还有收藏枪支、买卖枪支等都是不可以的哦!
谁家收藏有的赶快上交到公安机关吧!
不然被查到的话就没有那么好说了!


       近日,岑溪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潘某是经营打铁生意的农村男子,平常在打铁铺生意闲暇之时,便利用其经营打铁铺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制造枪支零部件,加上自己制作的枪托组装成枪支。

      潘某在年幼时,父亲就经常为他人维修枪支,而潘某也经常帮忙,这样日积月累,潘某也慢慢学会了组装、维修枪支的方法。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1支,其行为构成了非法制造枪支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作者: 润讯电器    时间: 2016-7-19 19:40
会走火的

作者: 礼盒批发定制    时间: 2016-7-19 20:56
大隆好多潘啊

作者: 梅自苦寒来    时间: 2016-7-20 08:11
礼盒批发定制 发表于 2016-7-19 20:56
大隆好多潘啊

报道新闻要保护别人的隐私,擅自发送他人名称头像等是犯法的

作者: 新闻播报    时间: 2016-7-21 08:39
礼盒批发定制 发表于 2016-7-19 20:56
大隆好多潘啊

不能随便透露人家的姓名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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