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岑溪法院审判偷运穿山甲,三名被告均被判十年以上徒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墨埙    时间: 2017-2-20 09:47
标题: 岑溪法院审判偷运穿山甲,三名被告均被判十年以上徒刑
    2016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勇与易某龙受陈某荣委托,将一批穿山甲从广西合浦县运往广东深圳,岑溪森林公安就根据举报信息,在南广高速筋竹高速镇黄垌收费站设卡截获了该车。民警从车上查获35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穿山甲,并对随车人员陈某勇于易某龙进行了刑事拘留。随后,在梧州和北海警方的配合下,岑溪森林公安局民警历经七个多月将陈某荣成功抓获。
    岑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对涉案三人进行宣判。被告人陈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作案车辆;易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陈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作者: 梦安    时间: 2017-2-20 17:49
抓得好

作者: 秘密园林    时间: 2017-2-20 17:52
没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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