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网上造谣 发布者查处并拘留5日 [打印本页]

作者: 狂流    时间: 2014-6-25 09:48
标题: 网上造谣 发布者查处并拘留5日

6月19日,岑溪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反映:在QQ空间发现有一则关于“6月13日晚,在岑溪汇洋KTV二楼203号房一位女子被27名男子轮奸”的信息正在疯传,向公安机关求证是否属实。接到群众反映后,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到汇洋KTV现场采访当晚当班领导和工作人员,采访群众,经调查核实,汇洋二楼不是KTV,也根本不存在203房,当晚值班领导和现场群众均表示这种事没发生过,市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条虚假信息。这条信息的发布,经网友大量转发,已在岑溪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

近日,岑溪市公安机关经过深入侦查,迅速将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叶某。黄某渝和黄某游等。据了解,此次发布虚假信息的事件中叶某是发布的第一人,另外2名则是转发信息。经审讯,经审讯,叶某如实交代了他为了一时兴趣好玩,在紫坭工业园某网吧将在网上看到的原为其他地方的新闻进行改名字改地点、张冠李戴后,在他的QQ空间进行发布,并被黄某渝和黄某游和其他人大量转发的违法事实。

    根据叶某、黄某渝、黄某游3人的违法事实,岑溪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叶某予以治安拘留5日、对黄某渝、黄某游2人各罚款500元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上网要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随便转发网上未经核实的任何信息。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4-6-25 10:21
抵巨死,乱转啦~网上一大堆垃圾信息和这种人脱不了关系
作者: 同心美食    时间: 2014-10-2 04:08
造谣,抓一个算一个
作者: 同心美食    时间: 2014-10-2 04:09
乱说,扰乱民心
作者: 同心美食    时间: 2014-10-2 04:09
同心美食 发表于 2014-10-2 04:09
乱说,扰乱民心

严惩造谣的
作者: 同心美食    时间: 2014-10-2 04:09
同心美食 发表于 2014-10-2 04:09
乱说,扰乱民心

严惩造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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