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下旬,知名艺人周杰伦和和华语乐坛著名词人方文山在水乡古镇西塘拍摄mv时下榻嘉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离去时却没有交纳相应住宿餐饮费。日前,宾馆将两名艺人所在的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立即支付住宿餐饮费98000余元,嘉兴市嘉善法院日前已受理了该案。经嘉善西塘旅游公司介绍,2014年11月23日至29日期间,被告北京方 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周杰伦、方文山因在西塘拍摄mv的需要,入住原告宾馆,入住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 但2014年11月29日被告公司拍摄完毕后准备退房时,却借口拒绝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为此,原告曾多次与被告文化公司进行交涉,并与同年12月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向被告催讨款项,被告均未能及时回应和支付。 原告宾馆认为,原被告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既然接受了食宿服务就应当立即向原告支付相关食宿费用,现被告没能支付,原告就采取法律救济方式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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