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成家立业的女儿,通过无理吵闹和纠缠,迫使父亲不得不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她。当她听说父亲和继母住的房屋要拆迁后,又多次上门胡闹,要求结婚30多年的父亲和继母离婚,甚至扬言不离婚她就要杀人。父亲忍无可忍,在女儿再次上门纠缠时,他说服老伴一起抄起了铁管……不久前,这对涉嫌故意杀人的老夫妻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林某,今年73岁,家住南京浦口,膝下三个女儿,小女儿是他和后来的妻子吴某所生。在1978年,他二女儿林丽(化名)6岁时,他就跟现在的老伴吴某结婚。3个女儿在案发前早已成家立业。 在林丽孩子还小的时候,吴某还帮她照看了几年孩子。林丽20多年前就结婚了,几年前离婚。 10多年前,林丽得知父亲林某有一套福利房后,就想要占为己有,于是多次上门胡闹纠缠,甚至还出手打了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后来,林某为求清静,就跟另外两个女儿打了招呼后,把福利房过户给了林丽。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林丽要求丈夫跟自己一起去父亲家要这套房子,她丈夫认为没道理没去。后来,房子到手,林丽硬是拉着他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要求他放弃房子的任何权利。 林丽要走父亲福利房后,一家人的关系大不如前。继母吴某也不再跟她来往,父亲林某也只是偶尔跟她电话联系。 听说老房要拆迁 她又逼父亲离婚 5年前,林某所住的老房子要拆迁。听说父亲和继母住的房子要拆迁,一套房子换来的平静被打破,林丽打起了拆迁款的主意。 从2010年4月份开始,林丽没事就到父亲和继母那去闹。到案发前,她到底去闹了多少次,林某已经记不清楚,报警记录就达12次。 林丽除了去父亲和继母那里纠缠外,还曾去妹妹和妹夫的单位吵。为此妹妹只好先搬到别处去住。在收拾衣服时,她偶然发现母亲的笔记,上面记录着林丽曾持刀追砍她,以及要弄死林某的事。 因林丽闹得太厉害,林某一家不得不再次妥协,请街道的人出面调解。在多人的见证下,林丽与父亲达成了她想要的协议,老房子如果将来拆迁,房票分为三份,三个姐妹各一份。拆迁款则由林某和吴某平分,属于林某的那份,由林丽和姐姐两人平分,属于吴某的那份,则给林丽的妹妹。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林丽继续上门吵闹,为了抢占拆迁房,还逼着结婚30多年的父亲和继母离婚。 多次被纠缠 老两口忍无可忍下狠手 去年上半年一天,林丽打电话给吴某,要她和林某离婚。当天下午,林丽就来到父亲和继母住处吵闹,并称不离婚她就要杀人。在拉扯中,林丽用包砸了吴某,吴某的手还划出血。怀疑女儿包里有刀,林某立即报警。见父亲报警,林丽离开。 第二天上午,林丽又到家里纠缠,林某只好又报警。警察赶到前,林丽离开了,民警只好让他们把门锁上不要开门。民警刚走没多久,林丽又在门外叫骂。林某就与吴某商量,如果她再无理取闹,就打她一顿。商量好后,两人各自拿了铁管到客厅,林某开门后,林丽到客厅沙发上坐下叫骂。林某拿出铁管准备打她,哪知铁管被林丽抓住,两人拉扯中来到了门外的院子里。后来,吴某也拿着铁管过去,打了林丽。 此时,一邻居看到,让他们不要再打了。林某称是家事,不需要外人管,并关上院门,继续打林丽,直到她不再动弹。林某给社区领导打电话,同时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很快,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发现林丽因伤势太重,已身亡。 邻居作证女儿有过错 老夫妻俩获轻判 不久前,林某和吴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并在南京中院受审。在案件审查期间,林某所在社区的居民联名写信给检察院和法院,都作证林丽自己存在重大过错,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林某和吴某相互揽罪,均称对林丽动手是自己的主意,自己要对林丽的死负主要责任。 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林某和吴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被害人林丽,为了争夺父亲和继母的财产,多次纠缠辱骂他们,还提出要两人离婚的无理要求,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认定林某和吴某是在长期遭受滋扰、辱骂和多次报警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手段导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较轻,且老人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的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正所谓不作就不会死~做女儿做成这样也真是把父母逼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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