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到新鲜鱼,在餐馆点菜时,不少市民会自己选一条活鱼现场宰杀。但是,你能确定吃到的就是自己选的那条鱼?近日,钟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发现鱼被掉了包。昨日,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赔偿她300元。
近日,柳州市民钟女士与家人到谷埠街一家餐馆吃饭,点了一条新鲜的河豚鱼,价格为80元。该店的上菜速度还真是快,正当全家人吃着第二个菜的时候,鱼刚点菜几分钟就上了。怀疑被偷梁换柱,她找来店里的负责人理论,要求进行10倍赔偿。双方僵持不下,110民警前来也没有解决消费纠纷。
后经柳州市工商局调解人员现场调解,餐馆负责人承认,上菜时提供给钟女士的那条鱼,并不是钟的家人事先选好的鱼。现杀现煮速度慢,很多消费者又催得急,所以他们会事先准备好一些等量大小的鱼,提前煮好。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了鱼,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存在欺诈的行为。
“在很多餐馆,吃到的都不会是你选购的那条鱼。”有餐饮界人士表示,用提前准备好的鱼,代替选好的,这已经是餐饮业的潜规则。所以,大家平时出去就餐得留神了。 (来源: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