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5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5月至7月底,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妇联启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 摸底排查工作分动员部署、排查摸底、信息录入、分析上报四个阶段。以县(市、区)为基础,县级民政部门、妇联分别牵头负责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摸底排查工作,同级教育、公安部门协助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库。县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公安机关负责核实户口登记等信息。此外,市级民政、妇联分别负责所辖县(市、区)留守儿童、妇女数据的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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